“北京”作為商標為我國和各國和地區的商標法禁止注冊,即使在我國通過種種變通取得注冊,在其它國家和地區注冊,未來將面臨極大的困難。
“北京”
作為一國首都名稱,其作為商標不僅僅在我國及各國和地區禁止注冊,嚴格地說也是禁止作為商標使用。我國及其它國家,都將行政名稱(縣級以上),禁止作為商標注冊。因此,即使北汽通過種種所謂變通辦法,在我國取得注冊,也極難在其它國家和地區取得注冊。這樣就為北汽的電動車的市場將來走向世界自己設置了障礙,真不知道這家廠的決策層是如何做決策的。想想聯想公司的商標教訓,其當初的商標“Legend”
由于在國外難以取得注冊,不得不改為“Lenovo”。可能有人會說,過去有過北京牌小汽車,如212.
經過長期使用,可能取得注冊,但實際上,該車已多年停止生產,商標也就停止使用,作為商標權也早就喪失了。可能是北汽的領導層還對歷史上的北京牌汽車難以忘懷。但時至今日,作為國內的一家大的汽車制造企業,應當以現代市場經濟和國際大市場的眼光來審視和決策。將眼光放遠點,勇于參與未來的國際競爭,而不是守著家里北京的一畝三分地。應當慎重地對于商標等涉及企業長期和重大事宜做認真細致地調研和審慎地決策,更不應當主觀臆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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